新华社南宁5月21日专电(记者张周来、何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孔祥鹏犯受贿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庭认定孔祥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38万元由暂扣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10年9月间,孔祥鹏在担任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
新华社南宁5月21日专电(记者张周来、何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孔祥鹏犯受贿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庭认定孔祥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38万元由暂扣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10年9月间,孔祥鹏在担任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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